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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

广东新生儿上户口政策

来源:清新区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| 2018-01-02

落户广东将全面放松

7月7日上午,广东发布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。根据《意见》,广东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,到2020年力争实现13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,其中省内人口600万,省外流动人口700万。
河源、韶关、梅州、汕尾、阳江、肇庆、清远、潮州、云浮等中小城市需有序放开落户限制,在其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,同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等,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。
汕头、惠州、江门、湛江、茂名、揭阳等6个市城区人口数量虽然达到大城市以上的规模,但是城区面积较大,人口承载压力并不大,参照中小城市落户政策执行。
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等珠三角部分城市的落户政策,则要求申请者有合法稳定住所,且合法稳定就业及参加社会保险均满5年。其中珠海作为经济特区,《意见》建议采取较严格的措施,适度控制落户节奏。

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 允许亲友搭户
《意见》要求,进一步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,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,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员落户问题。除广州、深圳市外,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(夫妻投靠、未成年子女投靠、父母投靠),不受婚龄、年龄等条件限制,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</p>
《意见》还要求,各地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、就业能力强、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、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。放宽大专以上(含大专)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、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。大专以上(含大专)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、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、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户。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,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。广州、深圳要进一步研究放宽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、特殊专业人才的落户政策。
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
统计数据显示,广东全省现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,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,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,因此,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广东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。
此外,广东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,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、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,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,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。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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